投标是国企日常使用频率最高的交易方式之一。从设备采购到工程发包,从服务外包到物资采购,几乎每天都在发生。但频率越高,出事概率也越大。我们梳理了近三年公开的招投标处罚案例,有三个环节反复出事,占了七成以上。管住这三个环节,大部分风险就能堵住。
环节一:招标文件设置排他性条款
这是招投标领域被处罚最多的违规行为。招标人为了让某家供应商中标,在招标文件里设置排他性条件——指定品牌型号、业绩要求过高只有一两家符合、技术参数指向特定产品。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建议:招标文件写好之后,问自己两个问题——这个条件,市场上至少有几家供应商能满足?如果有投标人提出质疑,能不能解释得通?两个问题只要有一个答不上来,就有排他嫌疑。
环节二:评标过程不规范
评标环节的问题,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评委组成不合法。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为5人以上单数,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专家必须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很多国企图省事,让内部人员凑数,被认定为程序违法可以直接推翻评标结果。
第二种,评标过程中泄露信息。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六条,招标人须采取必要措施保障评标全程严格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所有参与评标工作的人员,严禁泄露涉密评标信息。评标过程中泄露信息,可能导致中标无效,对责任人问责。
第三种,评审标准执行不一致。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评分标准必须统一口径,评委打分的差异要记录理由。
环节三:中标后合同签订环节违规
招标结束不等于事情办完。最严重的违规往往发生在中标后。
阴阳合同。备案一份合同,私下又签一份,变更了实质性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阴阳合同一旦被查处,不仅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还可能被认定为串通投标。
违法转包或分包。中标人把项目主体或关键性工作转包给第三方。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八条,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主体和关键工作不能分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分包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但必须有书面同意文件。
建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中标文件保持一致。对施工类项目,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中国招标》期刊文件
中招课堂〔2026〕3号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政策文件落地落实,帮助各有关单位准确理解政策要义,掌握招标投标领域合规整治要求,提升国企招标采购智能应用水平,聚焦工程建设、大宗原材料供应、集中采购、战略采购、内部供应以及合格供应商库的建立与使用等供应链重点业务环节,扎实开展问题隐患排查,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精准推进整改落实,提升专业人员履职能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持续促进企业管理提质增效。
《中国招标》期刊以“联合监督”+“集中治理”为导向,以“人工智能+招标采购”为核心抓手,围绕“规范招投标行为、防范合规风险、提升实操效能与管控能力”主题,特邀行业权威专家、具备央国企采购与供应链管理丰富实战经验的专业人士,精心策划打造了针对性强、系统全面、真招实战的课程方案。培训内容紧密贴合各类央国企业务实际,以管、办、监、责四大维度为核心框架,兼顾管理、实操与监督等不同职能需求,旨在为新形势下从业人员破解工作难题、提升专业素养提供精准指导,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合规基础、注入强劲动能。
鉴于本次培训对落实专项治理要求、完成巡视整改任务、提升采购招标管理水平的重要意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业务骨干、管理人员及审计纪检监察人员积极报名参加。
培训安排
一、培训内容
(一)管——“合规管控”国企采购法律框架与制度体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配套政策,重点解析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
3.《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规〔2024〕53号)
4.《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4年第26号)
5.《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令第 16 号)
6.《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的通知》(发改法规〔2025〕1358号)
7.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8.《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招标投标领域人工智能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发改法规〔2026〕195号)
(二)办——“规范程序”国企采购标准路程与操作实务
1.招标项目全流程实务
(1)招标前期筹备实操(立项合规、需求编制、文件拟定)
(2)资格条件设定与“量体裁衣”风险规避
(3)招标文件编制要点(技术/商务条款、评分办法设计)
(4)招标实施环节管控(公告发布、开评标组织、异议与投诉处理)
(5)合同编制、签订、履约过程中的变更、索赔与验收环节的风险防控
(6)工程建设、企业采购场景合规管控难点与风险规避方法
2.采购组织形式与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操要点
(1)基于项目复杂度、紧急度、独家制定的科学选择方法
(2)询比、竞价、谈判、直接采购等非招标方式操作要点
(3)组织形式(框架协议、战略、电商等)应用建议
(4)生产运营类、大宗原材料及零星采购实施建议
(5)集中采购组织实施即“统谈统签”“统谈分签”“供应商入围”等模式要点解析
(6)供应商寻源、入库、选商定价、绩效评价与结果应用
(三)监——“三道防线”人机共防+联合监督机制
1.《国有企业采购业务监督指南》解读
(1)采购业务监督体系与组织架构
(2)国企采购业务监督的主要内容
(3)采购业务监督的工作流程与要求
(4)国企采购的主要风险点与监督要点
(5)国企建立联合招标采购监督工作机制先进做法分享
2.迎检方案的编制、整改方案的制定与常态化监督机制的建立
3.对照审计巡视巡察标准建立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自查标准清单,整改流程与注意事项
4.专项审计与检查实操(定位与目标、重点内容、实施方法、常见问题、工作要求等)
5.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及采购领域巡视巡察、审计检查、专项治理的典型案例分析
(四)责——“责任落实”有效整改+违规追责与廉洁从业
1.各专项治理、检查巡察的整改重点与防控措施
2.参照1358号文,进一步完善国企责任落实与追责机
3.刑法、民法典中关于国有企业从业人员、管理人员违法处
置的相关规定
4.《违规经营追责》《廉洁从业规定》解读及警示案例分享
二、培训对象
央国企从事招标采购、物资储备、供应链管理与执行、内控风险、工程建设、纪检监察、财务审计、法务等工作的部门及工作人员;招投标行业监管部门、招标代理机构等从业人员。
三、收费标准
(一)线下费用:3600元/人(含培训、资料、场地、午餐、专家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具体标准以报到通知为准)。
(二)线上费用:28000元一个学习账号,单位同步现场投屏播放,集中观看,可回放有效期3个月。
四、培训安排
时间:2026年6月23日—28日(23日报到)地点:大连
时间:2026年7月14日—19日(14日报到)地点:珠海
时间:2026年7月22日—27日(22日报到)地点:乌鲁木齐
时间:2026年8月12日—17日(12日报到)地点:哈尔滨
时间:2026年8月18日—23日(18日报到)地点:合肥
五、结业证书
培训结束后统一颁发《中国招标》期刊“国企采购专职从业人员培训证书”电子版,该证书统一编号建档备查。学员须提交本人电子版2寸蓝底高清照片 (JPG 格式413*626 像素)。
联系人:丁老师13622108411(同微信)郭老师15692284322(同微信)
来源:中采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