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招投标新规落地,15 年倒查追责!乙方这些套路彻底凉了!

2026-01-20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正式实施!

很多干施工、做设计、搞门窗幕墙的乙方朋友觉得,这文件标题写着 “招标人主体责任”,顶多是甲方的 “紧箍咒”,跟自己没啥关系。但细读条款才发现,这分明是通过规范甲方,给乙方上了 “终身枷锁”—— 尤其是 “15 年倒查追责期”,直接改写了行业游戏规则!

那些靠挂靠资质、挂名项目经理、低价中标高价变更的操作,从今天起,彻底行不通了!

15 年 “案底” 终身存档,想翻篇?没门!

新规第三十四条堪称 “最狠条款”:招标投标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 15 年,重大项目更是延长至 30 年!

15 年是什么概念?足以让幼儿园孩子读完大学,足以让行业换几波人,但你的项目资料会一直 “在线”。以前项目做完、款项结清,资料就扔档案室吃灰,甚至项目部一撤就不知所踪。现在不一样了:

投标文件、评标报告、合同文本、履约记录,哪怕是和甲方的往来函件,都要完整留存

电子招投标系统 + 区块链技术,让 IP 地址、文件编辑痕迹、操作时间戳永久可追溯,删不掉也改不了

安徽汪某串通投标案中,正是 15 年留存的资料成为铁证,最终 5 名主犯落网,7 名公职人员被追责

这就相当于给每个项目装了 “超长待机监控”,未来 15 年里,审计、巡视、项目争议任何时候都能翻旧账。当年敢违规操作,现在埋下的雷,迟早会炸!

中标不是终点,这些操作 “见光死”

新规彻底打破 “重招标、轻履约” 的行业痛点,从定标到交付,全程给乙方套上 “合规紧箍咒”。

1. 资质业绩造假?定标前直接核验

第二十七条明确,招标人定标前有权核查中标候选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财务状况。以前靠包装虚假业绩、挂靠资质投标的套路,现在一查一个准:

实地考察 + 背景调查双管齐下,注水业绩无处遁形

财务状况成审查重点,“皮包公司” 想靠空手套白狼中标?门都没有

湖南刘某飞团伙 2021 年以来串通投标 191 个项目,涉案金额超 30 亿元,即便时隔多年仍被连根拔起

2. 挂名项目经理、违法分包?动态跟踪到岗

第三十二条要求招标人全程跟踪履约情况,重点核查主要人员到岗、分包合规性:

项目经理挂名不到岗?招标人随时核查,发现违规直接追责

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招标人紧盯不放,处罚力度翻倍

西宁某项目中,监管部门通过 IP 地址比对,发现两家投标公司文件源自同一终端,直接认定串通投标

3. 低价中标高价变更?10% 红线卡死

最让乙方头疼的是,合同变更金额超过 10%,招标人必须组织全面审核、充分论证必要性。这意味着:

靠 “低于成本价中标,再靠变更索赔赚钱” 的套路彻底失灵

变更理由不充分、依据不扎实,直接被驳回

黑龙江两家公司因投标文件使用同一造价软件加密锁号,直接被认定串标处罚

违约成本翻倍!保证金说扣就扣,信用污点跟着你

新规通过经济惩罚 + 信用绑定,让违约代价高到承受不起:

履约保证金不再走过场,一旦违约直接没收,还会被追究违约责任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哪怕侥幸中标,投标保证金也会被追溯没收,保函形式也没用。

招标人可建立供应商考核评价机制,一次不良履约记录,直接影响未来所有投标机会。

江西、内蒙古、贵州等多地早从 2025 年就开展专项整治,倒查范围直接覆盖 2012 年以来的项目。现在有了 15 年追责期,“既往不咎” 的幻想彻底破灭 —— 哪怕是 10 年前的违规操作,只要留下痕迹,照样会被秋后算账!

对乙方来说,是危机更是转机

可能有人觉得新规太严,但本质上是行业 “良币驱逐劣币” 的开始:

靠潜规则、投机取巧的企业被清退,市场竞争更公平,凭实力干活的企业机会更多

从 “投标专家” 转向 “履约专家”,长期主义者才能站稳脚跟信用成为核心资产,合规经营的企业会形成壁垒,越做越稳

别再心存侥幸了!15 年的追责周期,足以见证行业变迁和个人职业生涯起伏。与其给未来埋雷,不如现在就守住合规底线:规范资料归档、杜绝违规操作、强化履约管理,才能在长效监管下睡安稳觉。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关于举办“规范操作、排查风险、筑牢防线、落实整改”暨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与系统提升

招标采购实战能力培训班通知

 

 

各级次央国企业、招标采购相关从业人员: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篇之年,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深化,监管部门联合开展的招投标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成果持续巩固,对招投标全流程规范化、透明化、数字化提出更高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发改法规〔2025〕1358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六部委令2025年第34号)等最新政策文件精神,助力各单位精准把握监管导向、提升实操能力、深化数字化应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特举办2026年度“规范操作、排查风险、筑牢防线、落实整改”暨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与系统提升招标采购实战能力培训班。本次培训聚焦国企招标采购痛点疑点内容,旨在全面提升招投标与采购供应链相关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分享良好实践推动招投标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培训对象

各级央国企业招投标管理、采购与供应链管理、工程管理、审计监督、纪检监察、合同管理、法律合规等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二、授课师资

1.参与国家部委、行业协会政策制定及标准编制的专家;

2.来自央企、大型国企等负责招标采购的行业权威专家。

三、培训核心内容

(一)最新法律法规与监管政策深度解读

1. 核心政策条款释义:全面解读《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最新文件核心要求,明确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权责边界;

2. 专项整治重点解析:聚焦采购人差别歧视条款设置、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虚假材料投标、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标准与整治要求,结合典型案例复盘责任追究机制;

3. 地方实操政策衔接:结合国家层面政采与各地区招投标政策现状的衔接要点,助力地方国有企业招标采购高质量发展。

(二)招标采购全流程实务实操演练

1. 采购需求与招标方案策划:物资、服务、工程类项目采购需求的精准界定与合规提报,公开招标与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适用场景与审批流程,招标范围、组织形式的合规确定;

2. 招标文件编制与审核:技术参数设置的合规性把控(规避排他性、倾向性条款),商务条款与合同草案的衔接要点,针对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等不同领域的文件编制技巧与审核要点;

3. 开评标全流程规范操作:投标文件接收、资格预审、开标现场组织与监督要求,评标标准精准适用,评标专家抽取与履职规范,异议与投诉处理流程及实操技巧;

4.定标注意事项与成交方案编制要点解析:评定分离原则、定标流程与风险防控、采购结果方案编制与应用介绍;

5. 合同履约与档案管理:中标公示、合同签订与备案流程,履约保证金与付款节点的合规设置,全流程档案资料的规范整理。

6.电子招投标数字化发展与AI工具化应用:电子招投标数字化发展趋势、标准规范、行业实践、数据价值等,以及基于AI技术在招投标全流程各环节的典型智能化工具化应用;

(三)招投标监管实践与风险防控

1. 全流程监管重点与方法:监管部门对需求提报、文件编制、开评定标、合同履约等关键环节的监管要点,线上线下一体化联合大监管模式实践;

2. 高频风险点识别与防控:针对虚假招标、串通投标、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突出问题的风险识别方法,建立“事前预警、事中管控、事后追溯”的全链条风险防控体系;

3. 平台监管功能应用:智能监管平台监测、异常行为预警、信用信息公示等监管功能的实操应用,助力监管效能提升。

(四)提升采购价值创造能力,推进采购与供应链管理体系建设的重点内容:

1.推进品类管理、提升采购整体掌控能力的重点内容与实施步骤;

2.强化供应商关系管理、从源头管控供应风险的重点内容与措施;

3.加强采购成本管理、科学提升采购降本增效能力的重点措施解读;

4.扎实推进库存管理、全面提升供应资源利用效益和效率的重点措施;

5.供应链管理的概念和基本特性,提升供应链韧性与安全水平的主要措施;

6.落实国家政策要求,加强供应链数字化、绿色化建设的重点措施及案例分享。

四、培训安排   

时间:2026年3月24日—29日(24日报到)地点:武汉

时间:2026年3月26日—31日(26日报到)地点:苏州

时间:2026年4月16日—21日(16日报到)地点:重庆

时间:2026年4月22日—27日(22日报到)地点:杭州

时间:2026年5月20日—25日(20日报到)地点:长沙

时间:2026年5月26日—31日(26日报到)地点:成都

时间:2026年6月11日—16日(11日报到)地点:北京

时间:2026年6月24日—29日(24日报到)地点:青岛

五、收费标准

1.培训费:3600元/人(含授课、场地、资料、午餐费用);

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统一颁发电子版结业证书,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官网查询(首页->行业公示->行业人才信息->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联系人:丁老师13622108411(微信同步)


来源:中采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