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通报8家招标代理机构,涉四类违法违规情形

2026-11-06

10月29日,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2026年度第二批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通报,对8家招标代理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涉及资格条件设置、书面报告提交、开评标程序、信息公示四类情形。8家均被责令改正,其中3家项目被责令重新招标。要点如下:

一、资格条件与招标项目不相适应

其一,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天津二七二医院手术室整体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按《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该项目资格条件应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但2026年6月11日发布的招标公告中,将资格条件设定为该资质与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两项。

增设与项目实际需要无关的资质要求,构成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和平区住建委已依法责令改正并重新招标。

其四情形相反。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食堂基础设施更新项目施工招标,该项目资格条件应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2026年6月29日发布的招标公告中却设定为三级及以上。津南区住建委认定其资格条件与招标项目不相适应,责令改正并重新招标。

二、未依法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活动中应遵守该规定,同样负有此项义务。

其二,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分子诊断中心改扩建项目施工招标,未依法提交该报告,河西区住建委责令改正。

其三,天津市恒时建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观塘大厦IWG商务中心室内装饰装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存在同一情形,亦由河西区住建委责令改正。

其六情节稍重。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天津滨海新区港产融合零碳智慧物流服务园区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对监督部门就书面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长时间未予整改,致使该项目始终未依法提交报告,滨海新区住建委责令改正。

三、开评标程序违规致报价提前泄露

其五,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河北工业大学北辰校区西区1#至5#学生宿舍加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流程组织招标投标活动,提前解密商务标报价并唱标。

商务标报价提前公开,致使技术标评审阶段报价信息已经泄露,开评标程序违反法定要求。北辰区住建委责令改正并重新组织招标,与其余七起仅需改正不同,本案项目须整体重走招标程序。

四、中标候选人及结果公示不合规

其七,天津市建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力骅燃气天宇次高压燃气管道提升工程项目1标段招标,所发布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9日至3月19日,起止为同一日。该做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关于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的规定,静海区住建委责令改正。

其八,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京津冀协同发展新动能引育创新平台装饰装修项目招标,中标结果公示中载明的中标价格为38450871元,与该单位实际报价38658340元不符,差额二十余万元。滨海高新区建交局责令改正。

8起案例由和平、河西、津南、北辰、滨海新区、静海等区住建部门和滨海高新区建交局分别查办,处理均以责令改正为主,未涉及罚款。但涉及资格条件的两起和涉及开评标程序的一起,项目须重新招标或重新组织招标。天津市住建委要求紧盯的资格条件设置、开评标程序、信息公示、报告提交四环节,正是这些案例集中暴露之处。

《中国招标》期刊文件

中招课堂〔2026〕5号

关于举办“联合监督与集中治理”形势下国企招标采购合规风险管控及人工智能应用专题培训班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政策文件落地落实,帮助各有关单位准确理解政策要义,掌握招标投标领域合规整治要求,提升国企招标采购智能应用水平,聚焦工程建设、大宗原材料供应、集中采购、战略采购、内部供应以及合格供应商库的建立与使用等供应链重点业务环节,扎实开展问题隐患排查,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精准推进整改落实,提升专业人员履职能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持续促进企业管理提质增效。

《中国招标》期刊以“联合监督”+“集中治理”为导向,以“人工智能+招标采购”为核心抓手,围绕“规范招投标行为、防范合规风险、提升实操效能与管控能力”主题,特邀行业权威专家、具备央国企采购与供应链管理丰富实战经验的专业人士,精心策划打造了针对性强、系统全面、真招实战的课程方案。培训内容紧密贴合各类央国企业务实际,以管、办、监、责四大维度为核心框架,兼顾管理、实操与监督等不同职能需求,旨在为新形势下从业人员破解工作难题、提升专业素养提供精准指导,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合规基础、注入强劲动能。

鉴于本次培训对落实专项治理要求、完成巡视整改任务、提升采购招标管理水平的重要意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业务骨干、管理人员及审计纪检监察人员积极报名参加。

培训安排

一、培训内容

(一)管——“合规管控”国企采购法律框架与制度体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配套政策,重点解析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

3.《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规〔2024〕53号)

4.《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4年第26号)

5.《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令第 16 号)

6.《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的通知》(发改法规〔2025〕1358号)

7.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8.《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招标投标领域人工智能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发改法规〔2026〕195号)

(二)办——“规范程序”国企采购标准路程与操作实务

 

1.招标项目全流程实务

(1)招标前期筹备(立项合规、需求编制、文件拟定)

(2)资格条件设定与“量体裁衣”风险规避

(3)招标文件编制要点(技术/商务条款、评分办法设计)

(4)招标实施环节管控(公告发布、开评标组织、异议与投诉处理)

(5)合同编制、签订、履约过程中的变更、索赔与验收环节的风险防控

(6)工程建设、企业采购场景合规管控难点与风险规避方法

2.采购组织形式与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操要点

(1)基于项目复杂度、紧急度、独家制定的科学选择方法

(2)询比、竞价、谈判、直接采购等非招标方式操作要点

(3)组织形式(框架协议、战略、电商等)应用建议

(4)生产运营类、大宗原材料及零星采购实施建议

(5)集中采购组织实施即“统谈统签”“统谈分签”“供应商入围”等模式要点解析

(6)供应商寻源、入库、选商定价、绩效评价与结果应用

(三)监——“三道防线”人机共防+联合监督机制

1.《国有企业采购业务监督指南》解读

(1)采购业务监督体系与组织架构

(2)国企采购业务监督的主要内容

(3)采购业务监督的工作流程与要求

(4)国企采购的主要风险点与监督要点

(5)国企建立联合招标采购监督工作机制先进做法分享

2.迎检方案的编制、整改方案的制定与常态化监督机制的建立

3.对照审计巡视巡察标准建立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自查标准清单,整改流程与注意事项

4.专项审计与检查实操(定位与目标、重点内容、实施方法、常见问题、工作要求等)

5.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及采购领域巡视巡察、审计检查、专项治理的典型案例分析

(四)责——“责任落实”有效整改+违规追责与廉洁从业

1.各专项治理、检查巡察的整改重点与防控措施

2.参照1358号文,进一步完善国企责任落实与追责机制

3.刑法、民法典中关于国有企业从业人员、管理人员违法处置的相关规定

4.《违规经营追责》《廉洁从业规定》解读及警示案例分享。

二、培训对象

央国企从事招标采购、物资储备、供应链管理与执行、内控风险、工程建设、纪检监察、财务审计、法务等工作的部门及工作人员;招投标行业监管部门、招标代理机构等从业人员。

三、收费标准

(一)线下费用:3600元/人(含培训、资料、场地、午餐、专家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具体标准以报到通知为准)。

(二)线上费用:28000元一个学习账号,单位同步现场投屏播放,集中观看,可回放有效期3个月。

四、培训安排

时间:2026年11月17日—22日(17日报到)地点:杭州

时间:2026年11月25日—30日(25日报到)地点:昆明

时间:2026年12月16日—21日(16日报到)地点:成都

时间:2026年12月23日—28日(23日报到)地点:乌鲁木齐

时间:2027年01月13日—18日(13日报到)地点:南宁

五、结业证书

培训结束后统一颁发《中国招标》期刊“国企采购专职从业人员培训证书”电子版,该证书统一编号建档备查。学员须提交本人电子版2寸蓝底高清照片 (JPG 格式413*626 像素)。

联系人:丁老师13622108411(同微信)

来源:中采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