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发文明确规定:取消发售标书和投标报名环节!

2026-10-22

一个不该存在的 “习惯”:

如果你是一名投标人,大概率遇到过这种情况:看到招标公告,第一反应不是研读项目本身,而是急忙去找报名入口。

不少项目报名周期很短,一旦错过,只能等待下一次机会;完成报名后,还会担心企业信息泄露。

这些困扰投标人多年的问题,根源指向一个环节——以“投标报名”名义设置的前置程序。

首先厘清概念:在《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对“投标报名”均没有明确要求。

换句话说,实践中常说的“投标报名”,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操作习惯,并非法定术语。

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条明确:

除本办法和技术规范规定的注册登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设置注册登记、投标报名等前置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

一项没有法律依据、甚至被部委规章明确禁止的做法,却长期在招投标市场通行,值得行业反思。

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不是“要不要做”的选择题,而是“必须尽快做”的必答题。

01 

取消“投标报名”

到底卡了谁

1、抬高参与门槛,把潜在投标人挡在门外

设置报名环节与固定报名期限,最直接的问题就是容易造成投标参与不足。

有些企业看到公告时,报名窗口期已经结束,直接丧失参与机会。

表面看规则一视同仁,实则放大了信息获取能力的差距,转化成投标机会的不公平。

2、信息容易外泄,滋生围标串标土壤

有报名环节的项目,报名企业名单、参与家数,在开标前很难做到完全保密。

一旦名单流出,就给串标、围标、劝退竞争对手留下操作空间。

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曾经常收到这样的询问:“请问某某项目有哪几家投标人报名啊?”过去,这个问题很难回避。

但现在,回答变成了:“无需报名环节,投标人可在网上免费下载采购文件,通过虚拟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任何人无法知道有哪些投标人参与投标。”

3、增加隐性成本,中小企业负担更重

传统报名常附带现场核验、购买纸质标书、法人到场、原件审核等要求。

纸质标书、差旅、人员离岗,都是实打实的时间与资金成本。

大企业尚可分摊成本,中小企业往往会因为这笔支出,影响项目取舍。

02 

政策持续发力

多地落地取消报名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号),明确提出:

清理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原件核对等前置事项,优先采用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

国家层面正式定调,投标报名不属于法定环节。

随后各地陆续推进改革:北京取消现场报名,推进电子投标;广西限期取消报名,全面替换纸质标书;

陕西政府采购项目取消网上报名;湖北鄂政办发〔2025〕27 号提出取消投标报名,开放下载招标文件、匿名上传投标文件;

湖南实行公告、标书免费无门槛获取;汕尾 2026 年文件规定,招标人不得将投标报名作为获取文件的前置条件。

2022 年发改法规规〔2022〕1117 号文再次重申:严禁设置投标报名等无法律依据的前置环节,文件中 “等” 字意味着,凡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前置环节,都在禁止之列。

03 

取消“投标报名”之后

变化正在发生

1、投标成本显著下降

威海数据显示,取消报名、全流程电子化之后,单个项目可节省报名费、交通、纸质标书等费用约 1500 元,外地企业中标率提升超 10%。

2、市场竞争更加充分

外地企业、中小供应商不再因为报名门槛望而却步,获取招标文件门槛降低,更多主体愿意参与竞争。

3、围标串标难度加大

没有报名名单,开标前投标人信息处于保密状态,依靠打听对手、私下劝退的操作失去了最基本的信息基础。不知道对手是谁,围标从何谈起?

04 

需要正视的两个问题

1、资格预审不等于投标报名

取消的是非法前置报名,资格预审本身是法定程序。

即便采用资格预审项目,也不能以 “报名” 为由限制潜在投标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平台本身的技术性注册登记不属于投标报名,但不能把注册作为下载文件的强制门槛。

2、招标人责任变大

取消报名后,招标人无法提前掌握潜在投标人数量。

招标文件一旦对外公开,所有主体均可获取。

如果文件存在不合理、歧视性条款,极易引发批量异议。

这就要求招标人在发布文件前,做好内部审核,提前准备答疑预案。

05 

投标人如何适应新变化

1、重心从盯报名,转为盯公告。

取消报名后,招标文件一般从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均可下载。

窗口期拉长不等于可以拖延,建议建立常态化招标信息监测机制,持续关注目标区域、行业公告。

2、把省下的成本投入标书质量。

以往消耗在报名、现场核验、纸质材料上的时间资金,现在可以用来研读招标文件、打磨技术方案。

竞争回归标书本身,才是投标的本质。

3、重视电子化操作能力。

全流程电子化是取消报名的基础。

电子证照登录、文件加解密、远程开标等操作,都需要熟练掌握。

提前熟悉当地交易平台操作,避免开标阶段出现技术故障。

取消投标报名,看似只是删减一个流程,本质是让招投标回归初衷:招标的目的是让尽可能多的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而不是设置障碍筛选掉一部分人。

对投标人而言,这是一个明确的信号:把精力从“怎么进场”转向“怎么做好”,才是未来的竞争之道。

这项改革势在必行,行则将至。

《中国招标》期刊文件

中招课堂〔2026〕5号

关于举办“联合监督与集中治理”形势下国企招标采购合规风险管控及人工智能应用专题培训班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政策文件落地落实,帮助各有关单位准确理解政策要义,掌握招标投标领域合规整治要求,提升国企招标采购智能应用水平,聚焦工程建设、大宗原材料供应、集中采购、战略采购、内部供应以及合格供应商库的建立与使用等供应链重点业务环节,扎实开展问题隐患排查,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精准推进整改落实,提升专业人员履职能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持续促进企业管理提质增效。

《中国招标》期刊以“联合监督”+“集中治理”为导向,以“人工智能+招标采购”为核心抓手,围绕“规范招投标行为、防范合规风险、提升实操效能与管控能力”主题,特邀行业权威专家、具备央国企采购与供应链管理丰富实战经验的专业人士,精心策划打造了针对性强、系统全面、真招实战的课程方案。培训内容紧密贴合各类央国企业务实际,以管、办、监、责四大维度为核心框架,兼顾管理、实操与监督等不同职能需求,旨在为新形势下从业人员破解工作难题、提升专业素养提供精准指导,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合规基础、注入强劲动能。

鉴于本次培训对落实专项治理要求、完成巡视整改任务、提升采购招标管理水平的重要意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业务骨干、管理人员及审计纪检监察人员积极报名参加。

培训安排

一、培训内容

(一)管——“合规管控”国企采购法律框架与制度体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配套政策,重点解析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

3.《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规〔2024〕53号)

4.《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4年第26号)

5.《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令第 16 号)

6.《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的通知》(发改法规〔2025〕1358号)

7.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8.《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招标投标领域人工智能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发改法规〔2026〕195号)

(二)办——“规范程序”国企采购标准路程与操作实务

1.招标项目全流程实务

(1)招标前期筹备(立项合规、需求编制、文件拟定)

(2)资格条件设定与“量体裁衣”风险规避

(3)招标文件编制要点(技术/商务条款、评分办法设计)

(4)招标实施环节管控(公告发布、开评标组织、异议与投诉处理)

(5)合同编制、签订、履约过程中的变更、索赔与验收环节的风险防控

(6)工程建设、企业采购场景合规管控难点与风险规避方法

2.采购组织形式与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操要点

(1)基于项目复杂度、紧急度、独家制定的科学选择方法

(2)询比、竞价、谈判、直接采购等非招标方式操作要点

(3)组织形式(框架协议、战略、电商等)应用建议

(4)生产运营类、大宗原材料及零星采购实施建议

(5)集中采购组织实施即“统谈统签”“统谈分签”“供应商入围”等模式要点解析

(6)供应商寻源、入库、选商定价、绩效评价与结果应用

(三)监——“三道防线”人机共防+联合监督机制

1.《国有企业采购业务监督指南》解读

(1)采购业务监督体系与组织架构

(2)国企采购业务监督的主要内容

(3)采购业务监督的工作流程与要求

(4)国企采购的主要风险点与监督要点

(5)国企建立联合招标采购监督工作机制先进做法分享

2.迎检方案的编制、整改方案的制定与常态化监督机制的建立

3.对照审计巡视巡察标准建立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自查标准清单,整改流程与注意事项

4.专项审计与检查实操(定位与目标、重点内容、实施方法、常见问题、工作要求等)

5.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及采购领域巡视巡察、审计检查、专项治理的典型案例分析

(四)责——“责任落实”有效整改+违规追责与廉洁从业

1.各专项治理、检查巡察的整改重点与防控措施

2.参照1358号文,进一步完善国企责任落实与追责机制

3.刑法、民法典中关于国有企业从业人员、管理人员违法处置的相关规定

4.《违规经营追责》《廉洁从业规定》解读及警示案例分享。

二、培训对象

央国企从事招标采购、物资储备、供应链管理与执行、内控风险、工程建设、纪检监察、财务审计、法务等工作的部门及工作人员;招投标行业监管部门、招标代理机构等从业人员。

三、收费标准

(一)线下费用:3600元/人(含培训、资料、场地、午餐、专家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具体标准以报到通知为准)。

(二)线上费用:28000元一个学习账号,单位同步现场投屏播放,集中观看,可回放有效期3个月。

四、培训安排

时间:2026年10月20日—25日(20日报到)地点:武汉

时间:2026年10月27日—31日(27日报到)地点:扬州

时间:2026年11月17日—22日(17日报到)地点:杭州

时间:2026年11月25日—30日(25日报到)地点:昆明

时间:2026年12月16日—21日(16日报到)地点:成都

时间:2026年12月23日—28日(23日报到)地点:乌鲁木齐

五、结业证书

培训结束后统一颁发《中国招标》期刊“国企采购专职从业人员培训证书”电子版,该证书统一编号建档备查。学员须提交本人电子版2寸蓝底高清照片 (JPG 格式413*626 像素)。

联系人:丁老师13622108411(同微信)

来源:中采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