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扔下一枚深水炸弹,招投标倒查13年!
江西省发改委发布公告,2025年启动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整治,更新公开征集:
受理范围为2012年11月以来全省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等四个领域的项目。
这里有个重大调整,由此前4月份公告中的倒查3年变成了13年,看来这个旧账不是不算,而是时候未到,而这次确实动真格了。
2025年,我省启动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现根据国家部署和我省实际,对原问题线索征集内容进行更新,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受理项目:2012年11月以来全省范围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国有企业采购等四个领域的项目。
受理内容:各类交易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二、受理时间
2025年7月28日至2026年12月31日法定工作时间。
三、投诉举报须知
请举报人尽可能提供详细证据或者线索,对于借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请举报人注明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内容。
原文链接:
http://drc.jiangxi.gov.cn/jxsfzhggwyh/col/col14590/content/content_1949717275220983808.html
除了江西,还有贵州、湖南、黑龙江等多地都在开展大范围招投标整治。
贵州:严查“陪标专业户”、“标王”!
征集线索范围:招标准备、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合同履约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环节等。
包括:
招标人为特定投标人“定制参数”“量身打造”招标文件。
投标企业中标率异常低、不以中标为目的投标的“陪标专业户”,或经常性“抱团”投标、借用资质操纵投标、中标率异常高的“标王”、“职业投标人”。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签订“阴阳合同”、“低中高结”,或随意变更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
......
原文链接:
https://ggzy.guizhou.gov.cn/zhdt/tzgg/202505/t20250515_87875108.html
湖南:对举报围标串标违法行为的,查实后最高给与10万元奖励
举报内容
举报内容限于以下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操纵招标评标,组织其他投标人或参与串标围标,投标人之间买标卖标,以及黄牛掮客活动等行为。
奖励标准
对举报围标串标、买标卖标、黄牛掮客等重大团伙违法行为的,经查实给予1-5万元奖励,涉及金额特别巨大、主体较多的给予5-10万元奖励。单个案件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具体实施细则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另行制定。
原文链接:
http://fgw.hunan.gov.cn/fgw/xxgk_70899/gzdtf/gzdt/202508/t20250821_33779472.html
黑龙江严查规避招标、围标串标、虚假招标、评标不公等。
还有一些省市印发相关文件:
四川省印发《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举报办理规程》
山东省印发《山东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问题线索行刑衔接机制工作方案》
......
国家发改委: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202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主旨: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解决企业“投标难、中标难”的问题。
招标人自主确定中标人!不得抽签、摇号、抓阄
第八条 政策制定机关制定定标相关政策措施,应当尊重和保障招标人定标权,落实招标人定标主体责任,不得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为招标人指定定标方法;
(二)为招标人指定定标单位或者定标人员;
(三)将定标权交由招标人或者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以外的其他单位或者人员行使;
(四)规定直接以抽签、摇号、抓阄等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
(五)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招标人定标权的政策措施。
全国统一大市场!不得以要求设立本地分支机构、缴纳税收社保
第六条 政策制定机关应当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条件,对经营主体参与投标活动,不得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要求经营主体在参与投标活动前取得行政许可;
(二)要求经营主体在本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缴纳税收社保或者与本地区经营主体组成联合体;
(三)要求经营主体取得本地区业绩或者奖项;
(四)要求经营主体取得培训合格证、上岗证等特定地区或者特定行业组织颁发的相关证书;
(五)要求经营主体取得特定行业组织成员身份;
(六)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经营主体参与投标的政策措施。
围标串标有多严重?
近几年曝光过多起案件,令人瞠目结舌:
安徽:146家企业围标800多万的项目,被没收2336万投标保证金
2019年,安徽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报,146家企业的投标文件商务标中,大型土石方、道路、排水、建筑、安装、安装小土建、绿化部分组价形式等内容,存在不同单位同一子目的消耗量及组价异常相同,组价及补充定额编号异常相同,组价及调整系数异常相同,消耗量及补充定额编号异常相同,组价异常相同等情形。最终,被认定为“串通投标”。
决定:没收146家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各16万,合计2336万。
根据安庆市信息公开网显示,该项目的工程投资仅有826万元。
湖南:投标19次,中标17次!投标158次,中标0次!“标王”与“陪标专业户”都栽了
湖南某建筑工程公司投标158次,中标竟为0次,而另一家企业则参与投标19次,中标17次……
前几年,长沙开展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运用大数据利器,让一些中标率极高、涉嫌操纵投标和出借资质的“标王”和中标率极低的“陪标专业户”浮出水面。
根据历史数据进行分析,结合对专项巡察情况,从中标率排名、中标宗数排名多方面进行分析,发现了少数中标率极高、涉嫌操纵投标和出借资质的“标王”和中标率极低的“陪标专业户”。湖南某建筑工程公司投标158次,中标竟为0次,而另一家企业则参与投标19次,中标17次。
近日,还有以孙某、涂某、李某等人为首的4个职业围标团伙在大数据“显微镜”下露出了马脚。经查实,4个团伙各自利用控制的公司制作投标文件参与了10余个项目的投标,一起参与围标,中标后将项目转卖他人获利,涉案金额2亿多元,非法所得1000余万元。
类似的案例比比皆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确实应该好好清理一番了,我们也对江西倒查13年的成果拭目以待。
来源:中采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