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部署,落实中央巡视常态化整改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资发监督规(2019] 101号,以下简称101号文)等规定,进一步深化内部控制体系(以下简称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促进提升中央企业智能化穿透式管控能力和水平,健全风险防控体系,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底线,现就做好2025年中央企业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适应穿透式监管需要的内控体系。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穿透式监管的决策部署,以穿透式监管为主线,以智能化转型为抓手,进一步完善企业内控体系,推动管控实现自上而下全级次、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穿透,打破信息孤岛,消除监管盲区。加强集团党委(党组)对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的全面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统筹研究内控体系优化调整方案和任务目标,推动解决体制性壁垒和机制性梗阻,以“看得清”兜底“管得住”。董事会要在组织全面评估企业内控缺陷的基础上,严格遵循穿透原则,加快推进穿透式监管体系建设。内控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督促落实、监督评价的作用,对照穿透式监管的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厘清和评估企业公司治理、管控模式、运行机制、制度规范、技术手段等方面的适配性、有效性,确保穿透式监管工作部署一贯到底、落地见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细化实化穿透式监管内控制度性安排。
遵循数字化智能化管理监督的特点和规律,结合主体穿透、业务穿透、数据穿透的要求,对内部现行各项规章制度设计缺陷进行评估,及时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确保穿透式监管要求内化为企业内控目标和管理行动。完善管理授权与内控治理挂钩机制,结合巡视、审计、财会、出资人等各类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合理确定集团实施授权的对象范围和限额期限,每年至少穿透评估一次授权执行情况,对存在内控体系缺陷、内控管理失效、违规行权或转投权等问题的,及时提级管理或调整收回授权。健全企业”三重一大”权责清单,清晰界定企业各治理主体的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穿透式监管从业务穿透到责任穿透,实现经营过程可追溯、可核查、可问责,有效落实国有资产经营投资责任。
三、紧盯重点领域,切实强化内控制度执行刚性约束。
结合中央巡视、国家审计整改要求,围绕国资监管中心工作,聚焦11类重大问题风险,深入开展智能化穿透式内控监督评价,坚决纠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健全重大预算事项审核机制,及时识别预算执行中的异常偏差情况,强化预算执行的内控监督。加大经营投资业务穿透监督力度,强化决策效果实质性把关,规范尽职调查、可研论证、风险评估、合同审核、资金支付、客户投信等流程线上审核和公开公示,完善董事会记录等档案管理,确保有规可循、有据可查,坚决遏制无关多元经营、盲目“铺摊子”等问题。严格产权管理全周期监督,健全产权登记及交易流转内控机制,细化评估机构选聘、资产评估备案、关键条款谈判、合同价款审批等控制措施,加强产权交易全流程线上监测,严肃查处违规决策、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四、完善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重大风险穿透识别预警能力。
坚持底线思维,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创新风险管理方式,强化风险源头把控、过程监控和结果管控。压实风险监测预警防控责任,结合国务院国资委评估的中央企业2025年前十大经营风险及本企业典型风险,健全风险防控责任台账,逐项明确责任单位、防控目标及应对措施,动态跟踪、精准施策。完善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机制,结合资产状况、业务特点及易发风险等因素,分级分类细化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报告制度,规范报告形式、时限及处置等要求,对存在迟报、漏报、瞒报等问题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视情形依规追究责任。探索运用数智化手段,强化对债务集中、资金链紧张且经营不善的子企业和高杠杆项目风险监测,加强苗头性、隐秘性、交叉性风险的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提早研究制定风险应对方案,避免发生系统性风险。
五、提升评价质效,穿透分析内控体系设计与执行缺陷。
加程对内控监督评价组织领导、方案制定、现场评价、缺陷认定、报告编制等全过程管理,以穿透分析赋能评价质效。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审计监督作用,督促指导上市公司高质量做好财务报告内控审计,对于各类监管指出的财务报告重大内控缺陷,但内控审计应发现未发现、应披露未披露的,要依法依规追溯相关单位和人员内控责任。加大内控评价穿透分析力度,对风险隐患突出、风险事件和合规问题频发的子企业,深入分析企业内控失效深层次问题,一体推进揭示问题、优化流程、管理提升。大力提升集团监督评价质效,高质量做好2023-2025年第二轮集团监督评价全覆盖工作,着力强化集团对三级以下子企业监督评价,加大对经营行为、资金流动、重大风险、违规责任的穿透监督力度,增强内控监督评价的穿透力和精准性。
六、坚持底线思维,稳妥推进境外业务内控体系建设。
认真遵守我国和境外企业所在国法律法规,持续加强境外单位内控体系建设,健全境外投资并购、产权转让、工程承包、物资采购、劳务分包、招标投标、资金支付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内控机制,严格落实境外单位负责人、财务等关键岗位人员任职备案、交流轮岗、述职报告、履职待遇、考核评价等内控措施。妥善应对处置涉外风险,加强经营投资风险评估前端把控,动态监测预警重点国别、重要子企业、重点项目风险,提前研究制订风险应对预案。加大境外单位监督评价力度,依托司库系统等信息化、数字化手段,着重抓好境外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资金安全、境外佣金等业务监督评价,推动内控监督评价与内部审计、纪检、巡视、财会监督等监督协同联动,加大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完善境外单位内控体系建设,实现国际化经营高质量发展。
各中央企业要结合实际细化本通知重点任务,制定分工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路径和责任主体,有序推进年度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各项工作。认真总结2024年度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按照模板(见附件)要求,报送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报告内容要全面、准确、规范,着重介绍典型经验做法,坚持用事实、数据和案例总结分析,报告须经企业董事会或类似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由企业主要负责同志签发并加盖公章后(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和可编辑的电子文档)于2025年4月30日前报送国务院国资委(综合监督局),同时抄送企业纪检监察机构。
《中国招标》期刊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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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招课堂〔202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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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建体系、补短板、提能力、保合规”暨提高招标采购条线管理与实操、执行与监督内生动力 专题研讨班通知 |
各相关单位: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要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招标投标和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这为招标采购行业提供了更加公平、透明、高效的市场发展环境,同时也对行业自律、提高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投建营一体化”、工程建设承包单位、金融投资等不同供应链业务类型国有企业,招采条线负责的采办事项普遍具有界限模糊、规模大、品类多、专业性强的特点,并且涉及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咨询服务等多领域多业态,在国资监管已成常态化的形势下,对央国企招标采购合规性、规范性及效率性的要求愈发严格。与此同时,招投标领域兼具“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典型特征,是国资央企长期以来腐败易发频发的高风险领域。为此,《中国招标》期刊以“建体系、补短板、提能力、保合规”为主题,系统性开展专题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建体系” 新监管要求下,央国企招采管理体系建设与工作机制优化方案
1.按照企业类型(投建营一体化/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设计研发/科技金融类)及企业层级(集团总部&各级企业&地方国企&上市公司等)分级分类介绍体系修订优化建议及良好实践;
2.结合现行国资央企内控、公司治理、财务预算、贸易管控、承包商管理以及政府监督等监管政策系统性解读招采体系构建要点与风险提示;
3.按照“管办分离”“不相容岗位制衡”原则搭建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
4.指导央国企各级企业逐级落实《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指导意见》(53号文)具体要求及实施要点分析。
(二)“补短板” 法律法规系统梳理、最新监管政策解读
1.按照招采业务流程节点梳理央国企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各类监管要求;
2.招标(招、投、开、评、定)全流程实务及案例分享;
3.非招标(策划、计划、组织、实施、考核评价、监督检查)实务讲解;
4.通用采购组织形式(框架协议、战略采购、零星采购、紧急采购、集中采购等)实操讲解及操作流程指导;
5.评标实务及《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24年第26号令)解读;
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中工程建设招投标限价、合同价款调整、结算等重点环节讲解及案例分析;
7.识别和管理招标采购全过程风险点与预防措施;
8.招标采购活动中的异议、投诉处理及案例分析。
(三)“提能力” 招标采购、物资装备、工程建设、供应链相关条线从业人员能力建设
1.采购需求的设置原则与相关要求分析及科学编制策略;
2.采购策划的目标、市场分析与采购策略的复盘及优化;
3.结合项目特点、合规要求选择采购方式以提升采购效率;
4.询比、竞价、谈判、直接采购的适用原则与流程实务;
5.工程、货物、服务不同类别的招标文件的编制要点;
6.采购成本分析与谈判实务(采购成本分析与核算策略,
采购降本八要素与实例分享);
7.商务谈判基本流程、策略与战术分解实战演练;
8.合同编制、签订、履约、验收及异议答复等问题解析;
9.供应商管理体系介绍,重点围绕合规建立并管理供应商库、库内选商定价、履约评价、淘汰清除、更新等环节控制要点进行解读;
10.品类管理策略及采购价格管控体系介绍(价格公允性确定、控制价制定、价格调控机制等)。
(四)“保合规” 招采专项整治、审计、巡视巡察常见问题与典型案例及招采违规警示教育
1.央国企建立联合招标采购监督工作机制建议及先进做法分享;
2.招采专项检查方案编制指导;
3.近年来监督检查关注的重点领域主要问题及案例分析;
4.招采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5.智慧监督、数据治理、电子评标等数字化应用在招采监督领域的良好实践分享。
二、培训对象
央国企从事投资决策、招标采购、物资采购、供应链管理、基建、内控风险管理、纪检监察、财务审计、法务部门;招投标行业监管部门(发改、住建、工信、 商务等)、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与供应链服务运营商、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及业务骨干;采购人(业主)单位、 投标人(供应商)管理者及业务人员。
三、收费标准
1.3600元/人(含培训、资料、场地、午餐、专家费等);
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具体标准以报到通知为准)。
四、培训安排
时间:2025年3月12—17日(12日报到)地点:重庆
时间:2025年3月25—30日(25日报到)地点:昆明
时间:2025年4月15—20日(15日报到)地点:成都
时间:2025年4月23—28日(23日报到)地点:桂林
时间:2025年5月15—20日(15日报到)地点:厦门
时间:2025年5月21—26日(21日报到)地点:青岛
时间:2025年6月11—16日(11日报到)地点:北京
时间:2025年6月25—30日(25日报到)地点:贵阳
五、结业证书
培训结束后统一颁发《中国招标》期刊“国企采购专职从业人员培训证书”电子版,该证书统一编号建档备查。学员须提交本人电子版 2寸蓝底高清照片 (JPG 格式413*626 像素)。
六、联系人燕老师 18910718850 微信同步
来源:中采院